酒泉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1月21日晚上,酒泉市委书记马光明召集市环保局班子成员,专题听取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22日上午市委常委会议又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听取了我市环保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下一步环保工作重点任务。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同时,环境质量全面好转,空气环境主要污染因子PM 10 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优良天数289天,成为全省全面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3个市州之一。
会议强调,我市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面临诸多问题,主要是各级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还跟不上当前的形势需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还不健全、企业环境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历史欠账导致的区域环境隐患较多、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环境监管执法偏宽偏软。下一步,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形势,深入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紧紧围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统筹推进污染治理、总量减排、生态保护、环境风险管控,全力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动新常态下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今后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每月专题听取和研究一次环保工作,市委常委会议要每季度听取一次环保工作汇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对环保工作进行一次联合督查,督查情况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做为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提拔使用的依据。会议同时决定,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今后环保局长要做为市政府党组成员进入市政府领导班子。
会议还研究了全市环保经费投入、环保机构及人员编制等以及区域环境突出问题等事项,原则同意进一步增加全市环保工作经费及环保人员编制,不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根据各自辖区内的突出问题明确任务、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限,着力解决区域环境突出问题,实现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会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狄生奎、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世军分别围绕2015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对策措施和下一步意见建议做了专题汇报。(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