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明日召开

08.08.2016  14:10

    【兰州日报讯】8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意见、市人代会换届选举和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意见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兰州市首接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16年上半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四种形态’”有关文章、《2015年甘肃省市(州)科技进步统计监测报告》。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看齐意识,自觉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上向中央看齐,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王三运书记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省委提出的始终坚持把牢“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践行“五大理念”、抓好“五个最大”的思路和“一个引领、三个结合、三个确保”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努力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改革开放、维护和谐稳定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方面见到实效,推动兰州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省发展大局做出省会城市应有的贡献。

    会议听取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兰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意见的汇报,审议市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作的《工作报告》。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体会议定于8月9日召开,会议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上半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递补市委委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兰州市首接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要严格实行首接责任制,增强公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对于违反首接责任制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会议听取了首届文博会兰州市系列活动筹备进展工作情况、市人代会换届选举和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意见、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意见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记者郭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