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逐步深入和以林下种植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及经济林产业的不断发展,白银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结合林业部门工作实际,制定落实发展规划,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引导和促进涉林非公经济的发展。
一是严格落实林业财政补偿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对涉林非公经济组织在退耕还林、森林抚育、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及良种苗木繁育财政资金补贴等多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安排,并加强监管,严格核查,落实资金。全市共落实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09.84万亩,兑现中央财政补偿资金220万元;2016年,落实林下经济草本药材种植面积0.12万亩,中央财政良种补贴资金24万元;落实各类造林补贴面积2.3万亩,中央财政补贴399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按照“扶优扶强,树立典型,以点促面,示范带动”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的争取和落实。近年来,全市共落实以育苗为主的林下种植、以养鸡为主的林下养殖项目17个,落实资金235万元。其中,2016年,全市7个,下达资金90万元。通过项目的实施,真正起到了以点带面,示范推广,引领发展,全面促进的目的。
三是积极做好非公林业经济组织发展典型的培育。结合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通过项目资金扶持,有效促进了涉林非公经济组织的发展,在全市培养和树立了一批林下种植、养殖、种苗培育、林产品储存加工等为主的样板典型。截止去年底,全市发展各类民营林场、涉林企业(公司)、协会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累计达245家,经营各类林地面积达12.12万亩,吸纳农民会员或务工人员1.3万人,其中,2016年净增家庭林场、林业大户、涉林企业15个,净增林业专业合作社38家,新增经营面积1.15万亩。
四是积极引导社会非公经济组织参与林业建设。在造林绿化特别是经济林建设工作的任务安排落实方面,优先考虑安排对特色经济林发展积极性高、发展实力强、经营规模大的涉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林农大户。在落实任务的基础上,落实山头地块,落实资金苗木,落实技术指导,以促进其发展壮大,2016年,各涉林组织和林农大户等完成经济林种植面积10多万亩。(白银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