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酒泉市基础教育五项工作进行省级督查

19.10.2016  12:08

近日,省教育厅第十四督查组一行3人对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2016年基础教育五项工作进行省级督查。

第十四督查组对酒泉市金塔县、肃州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教育机构等各8所各级各类学校,就学前教育、校园欺凌综合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治理情况及特殊教育等五项内容,分别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组随机抽取督查学校和单位,严格按照2016年甘肃省基础教育五项督导检查提纲,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个别访谈、查阅资料、核实数据等方式,对16所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细致检查。督查组分别对金塔县、肃州区的督查情况作了意见反馈。第十四督查组认为:酒泉市高度重视基础教育五项督查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安排部署扎实,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县区教育发展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意见。

工作期间,第十四督查组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等各项规定,轻车简从,工作作风严谨,督查工作务实高效,扎实认真,受到被督查单位的一致好评。

供稿:酒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