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试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 让企业“进出”通畅

15.06.2016  08:18

  中新网兰州6月14日电 (记者 刘玉桃)甘肃省工商局日前出台《甘肃省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今年8月初起,在嘉峪关市、张掖市甘州区、白银市白银区、陇西县4个地方先行开展简易注销试点工作,随后在全省全面推行。

  甘肃省工商局企业处处长李雪楠表示,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将彻底改观市场主体“生易死难”的现状,让企业进得来出得去。

  李雪楠称,“进门容易出门难”,是甘肃当前市场主体的生存“窘境”,“宽进”之后,企业注册登记只要手续齐备,3-5天即可成立,但是如果破产或散伙,企业要办理注销就很麻烦。

  根据《公司法》规定,企业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一般需要经过清算组备案、报纸公告、正式注销等手续,周期长、成本高、效率低。期间要到工商、国税、地税、质检、银行、公安、报社等部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办结时间为50天—120天。一些新设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可能会因无法提交有关登记材料或注销时间过长导致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影响相关创业投资者的再创业和再投资。

  李雪楠称,简易注销程序,根据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和不同的承担责任方式,区别涉及不同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通过简化程序,减少要件,实现企业便捷退出。一是简化注销登记程序。取消企业清算程序,企业清算责任由股东承诺自行负责。二是减少注销登记要件。取消企业清算组备案、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三是压缩注销登记时限。将注销全过程由原来的120日压缩为25日左右即可办理完毕。

  根据《办法》规定,从今年8月初起,在嘉峪关市、张掖市甘州区、白银市白银区、陇西县行政区域内,已领取营业执照、但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办法》同时创新了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的直接注销程序,明确了简易注销法律责任,公示及异议处置途径,并对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做了规定。(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