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四项机制确保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20.11.2018  09:54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行四项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举措,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满意。

实行整改工作联动机制。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或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整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解决措施。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监督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的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对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和查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书面反馈市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

实施整改工作清单销号机制。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建立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台账,对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汇总”和“清单销号”制度。对未按照时限落实整改工作的、未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的、反馈整改情况失实的,以及未及时公开整改结果的,由市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相关部门主要责任人。

实行定期调度和预警机制。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常调度,市督察整改领导小组进行重点调度,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及时召开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抓好各自牵头的整改工作,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建立整改预警制度,对整改进度缓慢、未达到整改目标任务的,实施预警。

建立整改通报和公告机制。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依据月调度结果和督察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市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抄送省整改办公室,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在嘉峪关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嘉峪关日报 记者 李多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