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召开第二次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推进会

07.07.2016  17:03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落实市政府提出的2016年12件民生实事之一关于改造和取缔城区燃煤小锅炉,开展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供热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2016年7月5日,市环保局召开了第二次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推进会。此次推进会共有包括两区五县环保局长、大队长、供热公司、市管企业等50余家单位参会,同时邀请了市住建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分管领导列席会议。会上,市环保局首先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目前整治情况进行了分析。其次,各县区环保局按照天水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燃煤锅炉改造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天大气防治领办发〔2016〕1号)要求发言,汇报了上半年燃煤锅炉整治进展情况。最后,市环保局局长就目前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状况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2016年下半年全市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明确了整改时限任务。要求一是燃煤锅炉整治工作要思想认识工作再提高,从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期盼上提高认识;二是工作措施上再强化,要进一步摸清底子,分类施筹,做好政策支撑,强化依法严管;三是工作进展再调度,按照空气质量“冬病夏治”要求,每月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四是工作协调上再紧密,财政、住建、工信、质监等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协调调度整治工作。要求对逾期未整改完成的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对积极整改的企业进行政策性补贴,以确保完成燃煤锅炉整治任务。(天水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