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
01.07.2014 15:33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7月1日讯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6月28日下午,酒泉市委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汇报会,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别汇报了2013年及2014年3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及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市委书记马光明参加会议,并作讲话。此次会议旨在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检查活动工作经验,巩固成绩、查找问题、强化措施、明确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马光明就下一步开展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了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 要求市纪委召开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负责人的会议,明确如何履行好监督责任。 二是 “5+1”专项检查内容分工负责。继续围绕工程领域招投标、矿产和土地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各项规定落实等五个重点领域,深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今年把干部选拔任用和加强干部管理作为新的专项治理领域也列入其中。其中,工程招投标,矿产土地招牌挂,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大额资金使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各县(市、区)长负责;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干部任用监督由党委书记和各县(市、区)委书记负责。 三是 要求拿出一个专项检查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 四是 切实兑现专项检查奖罚。要求市纪委根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酒泉市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完成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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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4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