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会议

07.09.2016  21:04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创新金融机构融资模式,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近期,兰州市市拟定了《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实施,为积极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2016年8月31日,在兰州市工信委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会议。

  参加会议的有兰州新区、高新区、各县区非公办主任;兰州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负责人;工行省分行、建行省分行、招行兰州分行、皋兰新华村镇4家合作银行负责人。

  会议对《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市非公办与各合作银行签订了《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协议书》,计划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通过合作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融资贷款服务。

  市工信委副主任鄢军强调,下一步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各县区非公办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中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加强对本辖区内中小微企业摸底工作,做好贷款企业的推荐工作,建立周报制度,随时掌握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按时完成贷款任务。二是合作银行要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简化审核流程,切实增强贷款工作的灵活性,为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开通绿色通道,要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函对申请企业提交资料及时进行审查,现场调查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建立和管理借款人基础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每月向市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情况。三是市非公办要按照相关责任分工,抓好督促检查,加强情况通报;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贷款工作中遇到困难及问题,全力配合做好贷款工作;各县区非公办、合作银行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兰州市中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的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和诚信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充分带动全民创新创业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