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卫计委约谈市管民营医院负责人
为了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就医权益,有效降低医疗行业风险,减少医疗事故发生,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稳定、安全、放心的医疗环境,2月5日上午,平凉市卫计委约谈了14家市管民营医院主要负责人。
约谈会上,平凉市卫计委纪检组长朱升红指出了市管民营医院存在的管理不规范、超许可范围经营、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服务检查收费和药品价格不够透明、公共卫生职责履行不到位、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问题,从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遵守法纪。各医院负责人要带头学法,鼓励支持医务人员自觉学法,重点掌握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程的内容、标准、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守法经营,依规从业。二要执行许可。各医院必须按照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服务,医务人员要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开展相应执业活动。需要开展新科目,必须按规定申报审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展和变更。三要严格管理。各医院要认真落实国家卫计委 “九不准”规定和省卫计委22项管理制度。严禁非法终止妊娠、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要严格控制院内感染,落实消毒隔离制度,规范处置医疗废物。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肃查处大处方、拿红包、吃回扣、乱检查等不良执业行为。四要公开院务。对就诊时间安排,医保、农合病人住院报销流程,各种惠民医疗政策、咨询服务、预约服务,贵重药品(自费药品)使用,大型检查项目及收费、药品价格等都要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五要方便群众。各医院要以“三好一满意”为目标,本着方便、快捷、优质、实惠的原则,在缩短就医时间、优化诊疗流程、简化服务手续、方便特殊病人、减轻患者负担等方面,积极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六要责任追究。各医院要针对存在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措施时限,靠实工作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措施不力、整改不及时、落实不到位、同一问题再次发生的,要进行个别告诫约谈,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平凉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毛仁俊结合前期监督检查情况,就医院严格管理、规范营运、主动服务等工作作了强调。医政科、中医科负责同志就业务归口管理医院提出了具体要求。与会医院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市卫计委的要求认真抓好自查整改工作,规范服务,自觉履职,诚信经营,并在约谈登记表上签署了承诺意见。
参加约谈的人员还有委机关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纪检监察员。
报道:市卫计委 薛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