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达96%

04.01.2016  16:38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5年全市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798件,结案766件,结案率达96%。

  据了解,201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通过完善案件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报送、报表统计等程序,严格执行首问首办责任、限时办结等管理制度,加强分工协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了责任。针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仲裁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判当前全市调解仲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实行立案窗口值班制度、设立“作风建设曝光栏”、建立作风问题台账,狠抓跟踪监督和整改落实。全市95%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示范点都已建立调解室,有专、兼职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我市还在县区推行仲裁办(院)仲裁庭巡回办案、与劳动监察联合办案的模式,现场化解矛盾,为当事人提供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