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六大保障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
酒泉市教育局、体育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校园足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校园足球工作,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建立六大保障,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落实,建立机制保障。市教育局印发了《酒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试行)》,从2015年启动的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将足球技能确定为必考项目。同时,和体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小学、高中学生学业水平也将足球技能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并把校园足球列入阳光体育的活动内容,作为“每天锻炼1小时”的运动项目,在大课间、课外活动中广泛开展。
二是加大点校布局,建立阵地保障。为扩大校园足球点校的影响力,提升其示范效应,在我市已有的22所省级校园足球布点校的基础上,市教育局、体育局要求各区县加大校园足球布点,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段,兼顾城市和农村学校。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师资保障。将组织足球教练员、辅导员、布点学校体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校园足球培训项目,力争年内各布点校各有1-2名体育教师达到合格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水平。布点校未配备足球专项体育教师的,在补充师资时优先安排。已满编的学校,可安排足球师资跨校走教足球,也可面向社会选聘足球教练员、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或有足球专长的志愿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充实校园足球师资队伍。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硬件保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实施薄弱学校改造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加强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保证布点学校有小学3人制5人制、初中7人制足球场,配齐开展足球活动的设施设备。体育部门也将继续从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专款用于校园足球工作,并将所属公共体育收费足球场馆免费向学生开放。各学校也从公用经费中合理安排足球活动及比赛经费,并每年有所增长。
五是开展各级联赛,建立活动保障。各学校建立课余训练制度和代表队建设制度,组织开展课余训练;每学期组织开展班级、年级联赛、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活动。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组织开展小学、初中预选赛和选拔赛,组队参加市级选拔赛。市级选拔组织参加全省校园足球赛,形成市、县(市、区)级、校级、班级相互衔接的四级联赛体系,以此推动校园足球工作广泛开展。
六是加强责任领导,建立考核保障。各县(市、区)成立校园足球协调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组成人员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措施,解决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并将校园足球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之一进行明确,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总结交流校园足球工作的经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扎实有效开展。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