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24.11.2016  22:34
定西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化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1月21日至11月30日,市安委会考核组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安监局局长柳生坠担任,副组长由市安监局副局长李茂荣、韩荃林、马锦林担任,分三个考核小组同时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2016年度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及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重点考核市委市政府与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签订的《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年度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执行《定西市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日常报备制度》情况,安全生产“抓促帮带”工程落实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标准实行百分制,分得分项和扣分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得分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情况、安全生产重要事项报备情况为扣分项。    
    考核结果经市安委会审定、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级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将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综治办,并向社会公开。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级党委政府,责令其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