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全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

26.01.2015  16:43
靠实工作责任  提升监管水平 ——平凉市全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  
              平凉市坚持把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作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监管机制,改善基础条件,强化执法管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整体平稳。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安委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市上召开了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暨冬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水平探索新路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平凉市始终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乡镇、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逐级靠实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乡镇也与村、社、驾驶员逐级签订了《农村“五小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了主体责任。现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交警指导、乡镇主抓、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格局。

              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延伸监管触角。 为了充分发挥乡、村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平凉市积极借鉴白银等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成功经验,按照“统一挂牌、统一职责、统一要求”的模式,在全市率先设立乡镇(园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由乡镇(园区)分管安全的副乡(镇)长(主任)兼任站长,抽调配备了专职交通管理员;在公路沿线重点行政村建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室,在重点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在村两委及村社干部中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和劝导员,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了村社,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县上积极筹措资金,为乡交管站、村交管室和劝导站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为交通安全管理员、协管员、劝导员配发了照相机等执勤设备,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硬件支撑。

          三是强化巡查管控,消除安全隐患。 建立完善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对急弯陡坡、连续长坡、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排查,随时掌握安全防护设施、交通管理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按照隐患类别,建立了工作台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限期进行整改。采取乡镇牵头,交警大队、基层派出所、村社交通协管员联动的模式,组织开展了农村机动车辆集中排查活动,逐村逐户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建立了基础台账。并逐户下发了《农村“五小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签订了《农村交通安全承诺书》,督促驾驶人员落实安全行车承诺,有效预防了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特别是进入冬季以来,组织对农村道路安全状况进行了集中巡查,在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备足了防滑沙,增设了安全警示标志,入冬以来全县未发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养护管理。 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支持,狠抓乡村道路建设管理,努力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能力。在乡村道路建设中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全市重点平交道口、危险路段及学校出入口全部设立了安全警示标志,完善了交通标线,有效杜绝了因安保设施不完善而引发交通事故。逐乡镇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逐路段确定了管护人员,定期组织开展路面保洁、边沟及排水系统疏通等工作,全市农村公路好路率达到了86%。

              五是注重政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把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性工作,积极引导群众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今年以来,采取印发宣传资料、设立宣传牌、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事故危害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主要路段设置交通安全提示牌、宣传牌,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时,组织各乡镇以“村村响”为载体,定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宣传活动,通过短信平台定期发布农村安全行车常识和温馨提示等内容,及时向群众传递交通安全防范信息,有效增强了农村“五小车辆”驾驶人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氛围。

          六是严查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坚持把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维护交通秩序最有效、最直接的措施,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定期组织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安全巡逻管控,严查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遏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交警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中队包乡镇、民警包路段的办法将重点路段列入勤务计划,坚持定期巡逻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上路巡查处罚力度,有效预防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同时,充分发挥乡村交管站、劝导站的优势,强化“点”上管控,采取盯路、盯车、盯人的“三盯”措施,在农村集日、婚丧嫁娶、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劝导活动,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七是狠抓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把打造纪律严明、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的交通执法队伍作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水平的根本举措,积极加强交警、运管等部门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科技应用力度,充分发挥先进设备的辅警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公安交警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从2014年12月开始,开展了交警系统整建制移交工作,原交警大队所有在编和县级管理人员全部移交县公安局统一管理,建立了属地管理,责、权、利相统一的交警管理新体制,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奠定了基础。

        通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感到,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必须把落实监管责任作为首要任务,逐级细化监管措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构建政府主导、交警主抓、乡镇主管的责任体系,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必须把健全监管网络作为重要基础,注重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县、乡、村、社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全覆盖,有效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有力抓手,定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一般道路隐患即查即改,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必须把群众安全教育作为基础工作,建立宣传阵地,发挥媒体优势,以中小学生、公路沿线群众和驾驶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局面;必须把严格道路执法作为重要手段,对重要时段、重点路段实行定点检查和巡逻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