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起开展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确保下旬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天气

22.07.2015  12:51

  近期我市可吸入颗粒物和臭氧浓度有所反弹,造成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滑。7月21日,兰州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自今日起至31日,我市将对5家重点企业、木柴煤炭烧水以及工地扬尘等开展为期10天的大气污染集中整治,确保本月下旬空气质量全部为优良天气。

  《通知》要求,市环保局要加大对范坪电厂、西固电厂、榆中钢厂、兰石化化肥厂和兰州铝厂等5家重点企业的监控力度,对企业污染物排放随机采样,凡采样数据与在线数据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律视同企业伪造数据。对企业高限处罚的同时对其相关人员依法实行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严格限制兰石化火炬气排放频次和排放量,凡未提前书面上报并获得批复的火炬气排放行为一律视同企业违规排放(事故性排放除外),在高限处罚的同时,责令企业对其主要和直接责任人问责。

  此外,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生产工艺落后、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以及证照不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地下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一家,取缔一家。重点整治区域为黄羊头、青白石、咸水沟、雁滩、大砂坪、和平、定远、忠和。

  同时,严查城区及周边茶园使用木柴和煤炭烧水行为。四城区“柴火鸡(鱼、鸭等)”炉灶,一律停止使用木柴,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电等清洁能源。所有流动烧烤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严禁使用非清洁能源。

  各街道(社区)发现焚烧生活垃圾、枯枝烂叶及燃煤“冒黑烟”等行为,要立即现场处置。全面禁止露天喷涂、喷漆等行为。市农委牵头,远郊三县一区政府负责,全面落实农作物秸秆和荒草禁烧制度。

  督促建筑工程(含铁路工程施工工地)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严查渣土车遗撒现象,对现有裸露土壤覆盖物进行清查,凡老旧和破损的覆盖物一律监督施工方更换。碧桂园等城区削(移)山造地及皋兰县削山造地项目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集中整治期间,停止市区拆迁项目审批。加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及省道109线、201线忠和段、九合段道路两旁积尘清除。

  严查超标、超限车辆,对城市重点区域加强交通疏导力量,制定车辆分流措施,遏制尾气污染反弹。黄河干流营运性船,禁止使用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城区内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劣质柴油,禁止超标机械运营。

  严查全市油品销售,禁止生产和销售伪冒假劣油品。凡使用劣质柴油的一经发现进行扣押封存,并倒查来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劣质柴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