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在武都召开

18.03.2016  17:07

      3月1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上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提升人民监督员管理和履职水平,促进陇南市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深入开展。陇南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在武都区,联合举办了全市人民监督员颁证仪式暨初任培训会。陇南市院高连城检察长、市司法局夏建华局长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全市人民监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院副检察长马军主持。
      高连城在讲话中指出,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的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坚定不移支持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切实把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转化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拓宽知情渠道,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建议办理机制、约见检察长制度、邀请视察或执法检查等制度,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运用全市检察机关综合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实时、全面的传递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信息或案件信息,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要不断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制度措施,促进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公信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夏建华就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试点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市人民监督员领导小组要履行好选任、监督和管理人民监督员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共同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要随时掌握和了解人民监督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二是全体人民监督员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全体人民监督员要敢于担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行使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和联系,共同探讨监督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提升监督实效。三是检察机关要主动接受监督,为人民监督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具体案件的办理,监督执法检查、队伍建设等事项,拓宽监督渠道,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工作作为完善和推动自身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方式和途径。要为人民监督员行使权利提供更多更好的便利条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耐心解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疑问,及时答复人民监督员需要了解的各方面情况,真正为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会上,司法局副局长王仲煦宣读了《关于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决定》,介绍了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情况,并为36名新任人民监督员代表颁发了任用证书。新任人民监督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市人民监督员代表,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阁作了表态发言。他说,作为人民监督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切实履行好人民监督员的职责,绝不辜负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殷切期望。颁证仪式结束后,还对新任人民监督员开展了为期半天的业务培训,发放了的相关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