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调研我市出租车管理立法工作

15.04.2015  13:13

  4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席飞跃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对我市客运出租车管理立法工作进行调研。此前,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相关部门起草制定的《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经通过了一审,此次调研将进一步完善该条例的相关法律条款,预计在今年年底,该条例在通过二审后,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此举将填补兰州市30多年来无出租车管理地方性立法的空白。

  据悉,我市出租车行业起步于1984年,经过30年的发展,全市营运的出租汽车从当时的200多辆,已增长至7452辆。目前,出租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达到了20000多人,日均营运额达300万元以上,全年产值超过10亿元。然而,在30余年的运营中,兰州出租车行业并没有一部完善的地方性法规。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此次制定的《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将对该行业的经营权配置、出租车企业管理主体责任、驾驶员日常营运、非法营运(即黑车)打击等方面进行规范,旨在让法律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体制,推动兰州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

  当日,席飞跃一行来到兰州市交通局,就条例的二审工作、立法听证、立法进度等问题听取了意见,并做了安排部署。席飞跃要求,在《兰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制定中,相关部门要多方征求意见,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并理顺协调好政府、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市民以及社会各方面之间的利益关系,制定一部操作性强、适合本地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促进兰州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