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03.02.2015  13:47

  原标题:履职尽责惠民生

  ——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综述

  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视察,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全面发展民生事业,人大代表提交的105件议案全部办结,加快推进法治庆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翻开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大事记,一项项监督事项的履行,一次次专题调研的开展,一件件代表议案的办理,凝结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辛勤付出。

  2014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进全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依法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和财政预算、视察调研等监督方式,有力地促进了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为保证全市宏观经济健康运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全市及市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2014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计划情况的报告》,并根据实际对相关指标计划进行了适度调整。审议了《关于庆阳市2014-2017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融资方案的请示》,要求市人民政府按照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严格监督执行。

  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和支持市政府全面发展民生事业,积极推进覆盖城乡、设施完善、均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市人大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生态文明市工作报告》,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审议意见书。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及时完善和落实相关工作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生态文明创建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市人大常委会深入部分县(区)和乡镇调研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及时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土地供给、市场融资等工作,加快老城区改造步伐,完善规划体系,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积极运用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政府财政资金压力,建立健全失地农民安置制度,坚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重大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

  信访工作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市人大常委会讨论修订了《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暂行办法》,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做好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工作,使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得到妥善处理。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119人(次),登记受理信访案件37件,办结34件(次)。

  规范执法推进法治庆阳建设

  规范执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和迫切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紧扣人大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司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不断优化全市法治环境。

  为促进文物保护法在我市的正确实施,推动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和文物知识普及;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文物安全;进一步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人大的重要职责。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纸质报备审查与网上电子报备审查同步运行体系,提高了备案审查时效,提升了审查质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报必审、有错必审”。全年共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6件,审查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法制办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4件,提出自行纠正规范性文件建议1件。

  转变作风着力提升履职水平

  打铁还需自身硬。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围绕“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主题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根源,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了人大机关的高效运转,为人大代表充分履职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不断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目前全市已创建146个标准化“人大代表之家”,116个乡镇设立了人大工作办公室,配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251名,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良好基础;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制定了《庆阳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办法》,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参与征求意见活动和议案办理现场会,有效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在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市人大代表累计帮联贫困村919个、贫困户10828户,协调争取帮扶资金3.18亿元,帮办实事6400多件,较好地发挥了先锋带动作用。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认真督办代表议案,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召开代表议案交办会,明确办理时限,有计划地确定部分代表议案由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工委牵头重点督办,与承办单位共同进行现场办理。至2014年10月底,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交的105件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记者 郝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