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会议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4月1日下午,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进会。会议传达了3月20日国务院安委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进展情况通报会议精神,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局长郑志强主持会议并对进一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开展3个月以来,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监管部门以及隐患单位排查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四级”隐患台帐不健全、不规范,整改治理效果不明显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按照《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阶段任务要求,抓好后续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和推动。一要靠实县区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专项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二要重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落实;三要靠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做好跟踪督促和行业牵头整改的工作;四要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强化阶段任务分解落实;五要进一步发挥好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级安委办的工作职责。
二是进一步靠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突出强化隐患责任单位,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责任和第一责任。一要加大企业培训演练力度,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培训、边演练;二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改,落实 “一企业一清单”的工作措施。
三是进一步落实后继阶段重点工作。要切实做好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台账建立完善工作;要做好后续各阶段工作,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必须完成各阶段“规定动作”,真正紧张起来、行动起来;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患摸排不彻底、整改销号不完全的,坚决不予“转段”。
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消防大队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