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

18.07.2014  13:02

近日,平凉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实施办法》,明确提出要在全市中小学起始年级实施“阳光分班”,保障每一名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一所学校里面,有年轻教师,也有教学经验相对丰富的“老教师”,择班的实质是择师。受应试教育影响,家长都希望把孩子放到“名师”的班上,反映了家长在应试的压力下对优秀师资的期待。“如何让每个班级的师资保持相对均衡,是我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平凉市教育局局长牛启寿说,“我们要求学校对每个班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年龄、教龄、性别、职称、学历、教学水平等各方面均衡组合,合理搭配,这是实行阳光分班的关键前提”。“每年总有许多家长为学生分班的事情托人说情,这让我们很伤脑筋。”平凉四中一位负责人说,“学校不但要考虑学生入学起点的公平,还要考虑教师教学起点的公平。如果分班不公平,我们对教师的教学业绩也无法考核。

据了解,为了保证学生平等地享受教育资源,  平凉市近日出台的“阳光分班”办法提出四了原则:一是“零起点”原则,要求小学坚持“零起点”教学,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编班考试;初中不得以小学毕业质量监测成绩编班。二是公平性原则,要求学校把全体学生信息录入计算机,按照“班额相等、男女相当”的原则,利用相关软件随机自动生成各班学生名单。然后,由班主任代表所在的教师组采取抓阄的方式,现场抽取班级序号确定任教班级。三是公开性原则,要求各学校在分班时,必须有教育主管部门人员、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分班结果及各班教师组成情况当场公布,并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家长监督。四是均衡性原则,就是要做到科任教师之间的合理搭配。

分班不是一件小事情,它体现的是教育最基本的公平和秩序。我们坚决杜绝义务教育学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和实验班,要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均衡配置,保障每一个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供稿:平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