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两加强”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

15.08.2016  22:14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尾气排放管理工作,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不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努力为白银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蓝天碧水的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从事机动车排气监测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以检验机构资格委托情况、检验机构日常运行情况、检验机构检测行为和标准执行规范情况、检测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检测人员业务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为主要涉及内容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格要求检验机构按时完成整改。

二是加强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管理工作。依据《甘肃省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工作实施办法》和《甘肃省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公安部门牵头推动辖区内尾气排放不达标黄标车和老旧报废机动车淘汰工作,环保部门按期汇总统计报财政部门核准,财政、商务部门负责办理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资金补偿工作,切实落实提前淘汰黄标车奖励政策,加快淘汰步伐,有力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进。 (白银市环保局 陶瑞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