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搭建协商平台实现企业与职工共赢

25.02.2016  17:06

  2月2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2月至4月,市总工会将联合市人社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

  本次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的主题是“共同发展,和谐双赢”。围绕这一主题,搭建以工资集体协商为基础的劳动关系双方对话平台,切实保障职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得正当合理劳动报酬的基本权益,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据介绍,要约范围主要有五大类企业,包括区域(行业)特色特点明显,适合于开展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小型微型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生产经营正常,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和没有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已签订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的集体合同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集体合同中对于劳动报酬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季”活动,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其中百人以上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保持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