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工资待遇是稳定乡村教师队伍的关键

16.11.2015  09:17

    陶沙

    甘肃省乡村教师工资每月将增长500至1000元,班主任将有津贴,寄宿制学校双岗教师将有岗位补助和交通补助等。近日,《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出台,《实施办法》有30个政策点聚焦乡村教师,力争到2020年努力培育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让乡村教师安心编织农村孩子多彩梦。

    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他们承担着几千万乡村学生的培养任务,为乡村教育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为有这些乡村教师,乡村孩子才不会辍学。正是乡村教师默默坚守,才有一批又一批的孩子走出乡村,实现人生理想。因此,绝不能亏待那些富有良知而沉默奉献的乡村教师。

    近些年,关于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村教师收入的文件下发了不少,但自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的大规模农村撤点并校,以促进城镇化发展的经济导向,农村教育的衰落和优秀农村教师的流失、短缺,已是不争的事实。许多优秀学生读了大学后便不肯回乡、乡村教师“孔雀东南飞”现象并未改观。一位带着理想的年轻师范生进驻山村小学,几年后,却因为结婚、儿女教育等考量而变了初衷,努力的目标变成了“上调”乡镇中心小学、县城、省城,乃至跨省流动到经济发达地区去任教——如此单向“上调”的流动潮,已持续多年。如何变换流向,形成良性循环,是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个问题的最根本点,就在于乡村教师的待遇太低。根据华中师范大学课题组的调查,2013年,超过3/4的农村教学点教师年收入低于3万元。而工资待遇在很大一方面体现的是社会地位,体现了社会认可的程度,容易形成良好的从业自豪感与荣誉感。教师是一种需要融入劳动与感情的职业,有了良好的职业的荣誉感,才能让乡村教师在教学中全心投入,真情地付出,甚至做出超值的贡献。这是一种源自内心的甘愿付出,需要强大的责任感来支撑。这种责任感,来源于社会被需要、被认可的程度,是乡村教师产生归属感的源泉,而工资待遇水平是体现这种被需要、被认可的最直观展示。

    为此,我们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对乡村教师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工资待遇保障。李克强总理说得好,最重要的教育资源不是楼房,不是课桌,而是教师。要发展和改变乡村教育,必须要下大力气稳定乡村教师队伍,让他们真正“留得住”,乐于扎根山区,默默坚守和无私奉献。可喜的是,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实行差别化补助标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这是回归教育公平,让乡村教师安心从教、乐岗爱岗的好举措。因此,甘肃省将乡村教师工资每月增长500至1000元仅仅只是个开始。今后,我省乡村教师的生活状况(包括住房条件、生活环境等)、医疗条件、子女学习、自身发展等,一定都会不断得到改善。

    现实告诉我们,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让乡村教师真正享受到职业的尊严与幸福,是留住乡村教师的必然选择。因此,各相关部门必须保证《实施办法》执行到位。增加工资政策是否真的全都落实,这些待遇拿什么保证兑现,仍是管理者要长期切实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