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安监局制定工贸等行业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监管措施

30.03.2016  21:21
  张掖市安监局制定工贸等行业建设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张掖市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查监管工作,依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77号令)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日张掖市安监局制定印发了《张掖市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措施》。该措施是在新常态下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将为全面规范全市工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