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接受省委督导组检查

18.10.2016  23:39

10月17日,省委第三督导组就落实“387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111”督查落实细则等情况对甘肃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了实地督导。

督导组检查了评估中心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细化实化“866”衡量检验标尺情况;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情况;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对“四风”问题执纪问责情况等。

督导组检查认为,评估中心严格执行了中央及省委各项文件精神及规定要求,督导组强调,评估中心既是重要的技术支撑单位,又是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严防各类廉政风险的发生。

督导组的此次督导,为评估中心强化了责任、指出了差距,中心将围绕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衡量检验标尺,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健全机制,强化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