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管理不善施工单位将被拉黑

15.09.2014  03:23

去年冬天金城 “气质 ”不错 首席记者马军摄

    兰州晚报讯(记者肖朝利首席记者甄燕红)9月15日,兰州进入2014年-2015年度“冬防”状态。9月14日,市建设局就建设系统“冬防”推出五大硬举措,严肃查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含道路开挖)建设中的不文明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打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于工地管理不善的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实行目标管理立好“军令状

    要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冬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围绕“冬防”目标任务、措施要求、工作责任,市建设局与该局各职能单位处室之间、职能单位处室与项目单位之间、项目单位与参建企业之间层层要签订责任书,个个要立好“军令状”,确保任务能细化,要求能具体,责任能明确,问责能到位。

    9月15日前,市建设局与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以及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分别签订“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要分别与房建、市政、道路开挖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分别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冬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实行联合执法打好“组合拳

    市建设局系统参与“冬防”工作,具有行政审批、执法职能的单位处室,要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这场攻坚战中来,思想统一、行动同步,主动作为,动真碰硬,争当“急先锋”;要建立信息共享和联防联动机制,做到联合执法,打好“组合拳”,对没有落实“冬防”措施的项目参建方,查出要快,出手要重,下手要狠;要实行问题倒查和责任倒逼机制,对违法违规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和造成扬尘、形成污染的企业单位,既要依法从严处罚,还要倒查其在我市承建的其他项目,一经查出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安全质量、造价、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具体责任,对企业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按法律规定的上限进行,让违法违规者付出应有代价。

    实行联动监管上好“紧箍咒

    市建设局系统具有监管职能的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单位,和赋予行政审批、执法职能的市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及相关处室,要互相联动,形成合力,实行施工现场扬尘与建筑市场联动监管,经常性为参建企业上好“紧箍咒”。

    要把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与企业的资质、执业人员的资格相挂钩,同类问题两次下发整改通知书的,要进行约谈项目单位和施工、监理企业,并提出“黄牌”警告,并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予以曝光;同类问题三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和被市督查主管部门查出点名批评的,对施工、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在局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予以曝光,施工、监理企业一年度内参加投标时扣1分,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一年内不得参加投标。同时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年内不予批准施工、监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实行媒体曝光列入“黑名单

    要把“冬防”工作与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建立“冬防”工作“黑名单”制度,对屡查屡犯和拒不整改的项目参建方,要记入“黑名单”,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一年度内不得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不予批准赴兰外参加投标,外地进兰企业一年内不得在兰参加投标;曝光两次的企业,一年度内不得参加投标,并对企业资质重新进行动态核查,不达标的报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企业资质证书,外地进兰企业责令退出兰州建筑市场。

    实行严格问责建立责任制

    市建设局系统各相关单位、处室,既是企业施工、建筑工地“冬防”举措落实的监管主体,又是市建设局各自职责范围内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制定详实的“冬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各项措施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个环节要监管到位、责任到人;“冬防”期间,各单位、处室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应当24小时值守的,要做好值班安排,做好值班记录;要把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结合起来,管理上要严格,服务上要热情,确保“冬防”工作和项目建设“两不误、两促进”。局系统干部职工要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冬防”工作的现场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战场,把“冬防”工作的成效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对“冬防”工作中疏于监管、失职渎职、不敢担当的干部,要严格实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据悉,市建设局从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出发,制定出台这几项措施,其意在为今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战中发挥实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