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工商质监局四项措确保“双告知”工作全面落实

23.09.2016  19:12
   

为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到位,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山丹县工商质监局采取四项措确保“双告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已向7个部门推送覆盖13项审批事项的登记信息230余条。

制定“双告知”工作实施方案。县局提请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双告知”工作依据、主要内容,要求从8月1日起通过公文告知和承诺告知两种方式告知相关审批单位和申请人,确保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后续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申请人及时知晓需要办理的后置审批事项和负责审批的行政部门。

主动梳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县局严格按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开展“双告知”工作,由注册登记股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公布的审批事项进行目录整理,对134项前置许可审批改为后置许可审批目录在县局门户网站公示,全局所有登记窗口统一按整理的目录实施,严禁擅自扩大和减少目录范围,杜绝擅自设定或变相设定前置审批。

加强了与行政审批部门间的联系。县局依托“张掖小微企业服务发展平台”、“G6政务协同管理软件”等平台主动向县级23个行政审批部门发出《企业主体登记信息告知书》,通过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做到工作部署有落实、告知送达有反馈,进一步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针对性,切实提高了市场监管的有效性。

县局加大对“双告知”工作实施情况的指导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双告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对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