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工商局采取“四抓”强化网络交易监管

16.04.2015  13:02

为更好地履行网络交易监管职能,促进网络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酒泉市工商局采取“四抓”措施,全力规范网络交易行为。

健全机构抓保障。 网络市场监管作为一个全新的监管领域,需要一支专业化的队伍来实施,该局积极适应网络交易监管新形势,加大网络监管力量,将网络交易监管职能从市场监督管理科分离,成立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负责网络商品交易日常监测、信息维护、线索收集、指定下达和网络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县(市、区)工商局、基层所(分局)建立了相应的网络市场交易管理机构并指定了兼职的网络监管员,负责网络市场交易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和违法案件线索搜集。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有效开展网络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调查搜索抓数据。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多、隐蔽性强、信息采集难等实际,依靠在线搜索引擎,采取输入地域名称、商品名称和土特产名称等关键词的办法,在天猫、淘宝、美团、拍拍、慧聪网等第三方交易平台对全市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市场主体、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平台以及企业网站进行搜索摸底,取得了实效。截止目前,已在各交易平台网站搜索到我市电商平台、网站、网店644家。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了分类管理,建立了网络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库。

网络巡查抓监督。 执法人员坚持每周两次网络巡查,对辖区内各网店、网站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重点查看其是否销售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是否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是否利用网页发布与真实情况不符的企业或商品信息;是否恶意诋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否擅自泄露或出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利用格式合同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一季度,全市工商系统发现并处了11起违法、违规经营,2起发布违法广告和1起违规使用工商网监电子标识行为。

约谈走访抓规范。 采取行政约谈与走访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该市电子商务产业园、飞天网、巨龙网、汇众幸福家、星美团购网等交易网站进行了行政指导,了解交易平台线上运营、商户入驻、保障机制、发展规划等情况,并要求企业主动进行网络市场经营主体备案,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对平台内商户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商标权利人投诉、确保7日无理由退货、展示企业诚信良好形象。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