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工商局查处销售过期无证烟花爆竹案

28.10.2014  11:07

近日,肃南县工商局城关分局在进行市场主体抽查时,例行对某烟花爆竹销售部进行检查中,当事人态度蛮横,以种种借口阻挠检查,执法人员觉得当事人的行为十分可疑,随即依法对该烟花爆竹销售部进行仔细检查。

当场查出过期、无产品合格证烟花爆竹80箱(发),商品货值3805元,其中无产品合格证烟花爆竹5个品种73箱(发)、过期烟花爆竹4个品种7箱(发)。执法人员当场将过期、无产品合格证烟花爆竹80箱(发)进行了扣留,并报请县局批准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过调查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报请县局批准,依法给予该烟花爆竹销售部罚款,并没收过期烟花爆竹4个品种7箱(发),目前此案已经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