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工商局成功调处一起团体餐饮消费纠纷

01.08.2016  17:02
   

近日,由北京市李先生(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理事长)组织的“韩红爱心百人援甘”爱心团队赴舟曲县开展大型义诊活动。活动结束后,李先生联系烧烤经营户杨某为团队成员提供烧烤、啤酒、饮料等,共计消费12762元。结账时,李先生认为杨某出售的部分食品价格过高,且不能提供发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实付11500元。事后,他向工商部门投诉,认为烧烤经营户杨某涉嫌价格欺诈。

接诉后,县工商局启动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快速反应机制,执法人员立即赶赴事发地向消费者、经营者了解情况,调取消费清单,核实消费项目。经查,经营者杨某向李先生团队提供的烤豆腐、烤面筋、烤羊腰等食物和几种饮料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且菜单没有明码标价。经核实,杨某多收取了1811元。

县工商局当即启动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程序,迅速将调查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填写了先行赔付“支付单”,经消费者确认签字后,当场将1811元先行赔付给消费者,为舟曲县第一例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餐饮纠纷快速解决,李先生对甘南州推行的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十分赞赏,表示回去后要大力宣传。随后,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法传询了烧烤经营户杨某,向其宣讲了《消法》及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制度的相关条款。经营者认识到了自己的做法属违法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