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海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干部下基层绝不能给基层增加负担

05.02.2015  13:36

  2月4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海燕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

  市领导张悌先、张建平、高春远及市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党组书记参加了会议。

  虞海燕指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新形势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市委各部门负责同志、市直各部门党组书记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认识所肩负的主体责任,特别要从过去重行政职务轻党内职务,以及抓经济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一手硬、一手软等认识误区中走出来,从思想认识上切实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抓不好怎么办”的问题。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尤其是要按照省委王三运书记的要求,努力做到“四抓”、切实防止“四小”、着力解决“四责”的问题。

  虞海燕指出,要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求真务实,扑下身子踏实工作,多到基层一线排忧解难,多帮助推动基层工作。在下基层过程中,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规定,做到乡镇街道“零接待”、不搞层层陪同、不搞迎来送往等,绝不能给基层增加负担。要取消对基层不合理的各类调研、检查、评比等活动,进一步精减文件和会议,让基层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走出来,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干工作、推动发展。

  虞海燕强调,市委各部门、市直各部门要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撰写2014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十四条规定等情况报告,重点要写清楚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内容。报告一定要经得起检验,有问题而不写,或搞虚假内容,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