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行动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13.05.2015  21:43
    为提高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落实年”行动,兰州市安监局制定了《关于落实规范执法要求 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的通知》,对因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治理不力,或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制止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监管责任人的法律、纪律责任。“责任倒查追究制度”从5月1日执行,追溯期从4月1起。《通知》规定,一是提高执法检查的计划性。局机关各处室、单位要结合各自监管实际和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重点,分行业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制定月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执法工作任务,强化执法责任,确保执法效能。二是保证执法检查的严肃性。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执法带动普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依法处罚和严肃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并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三是增强执法的规范性。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的法律观念。检查过程中,要按照月度执法检查计划,制定现场检查方案,采取表格检查法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所列的20项重点内容和“重点及事故多发行业领域保障生产安全若干条”中的各项规定,逐项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制作现场检查和处理文书,注明违法行为及认定依据,告知被检查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四是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凡是在兰州地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局办公室、监察室倒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对照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是否被列入执法计划,相关监管处室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场检查人员是否查出了相关安全隐患,是否督促企业进行了整改等内容。经查证,确因安全隐患排查、监督、治理不力,或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打击制止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监管责任人的法律、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