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院推行“12345”工作法强化财务管理工作

12.09.2014  13:16

      近年来,庄浪县院积极推行“12345”工作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提高检务保障工作水平,得到了广泛的肯定。
      一项机制,即建立贯穿财务管理全过程的事前审批、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工作机制。事前审批,就是要求对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大额项目支出、参加会议及培训、公务接待等事项,必须事前经主管院领导、主管财务的院领导和检察长审批;对于“三重一大”的项目,需经院党组或检察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事前审批实施的,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事中控制,就是要求对办公用品采购、印刷、车辆维修等经常性的支出项目,由计财部门按大宗采购与供应商洽谈最低价格,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和统一结算制度。对重大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采购方式采购的,院纪检部门、预防部门、计财部门和使用部门全程参与,确保公平、公开、公正。不在定点机构采购或应实行政府采购而不实行的支出项目,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事后监督,就是要求强化各项报销费用的监督,严格审核支出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和支出结算方式的合规性。对审批手续不全的,予以退回。对应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的支出项目而未使用的,不予报销现金。
      二项程序,即请示报告程序和倒置审批程序。一是请示报告程序。在报销时必须写申请报销或支付的请示报告,注明支出理由、实现效果和具体金额,按支出金额分别报部门主管院领导和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批或报主管院领导和主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审核后,呈报检察长审批。二是倒置审批程序。改变以前财务审批先由领导审签的做法,先由财务人员审核,重点审核支出的合规性、票据的合法性、粘贴的规范性、填写的完整性,审核合格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不予接受,并向院领导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凭证予以退回,要求补充或更正。
      三套系统,即会计账务处理系统、会计报表管理系统和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充分运用三套系统加强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一是账务处理系统。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对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做到实时查询,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的质量和效率,使财务人员摆脱了手工记账方式的重复、繁琐劳动。二是会计报表管理系统。该系统对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明细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统计表进行实时计算汇总,提高了编报速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系统。通过条码系统对资产的请购、配置、使用、调配、维修和处置等全程管理,实时查询和统计,提高了资产管理效率,强化了固定资产管理。
      四项规定,即财务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制定完善四项制度,加强财务制度建设。一是财务管理规定。从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监督等方面做了规定,进一步细化支出标准、开支范围、审批程序等,做到财务管理制度化。二是固定资产管理规定。以“统一领导、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责任到人”为原则,从固定资产的分类、配置、日常管理、处置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三是办公用品管理规定。从办公用品的采购入库、领用出库、统计、通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四是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从接待范围、审批程序、接待标准、陪餐人数、保障和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推行“公务灶”管理制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五项措施,即公车单车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内部审计制度、学习制度、财务报告制度。一是公车单车核算。公务车辆发生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交通费等支出均如实登记,每月计算每辆公务用车的百公里油耗和运行成本在全院进行通报,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二是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对专项资金单独建账,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除每年主动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外,计财部门每月对上月所有账目进行内部审计,每年对二级单位的账目进行内部审计一次,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四是学习制度。每周梳理最新的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加强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会计制度等,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严格执行。五是财务报告制度。每年向院领导报告预算和决算的编报情况,每月向院领导报告财务收支、经费支出情况,并提出分析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