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鼓励公众举报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

14.09.2014  13:44

人民网兰州9月14日电 (王生元) 为了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对客货运、驾驶人以及非法改装企业等形成强大的震慑,迅速形成人人都不能触碰交通违法这根高压线的强大声势;甘肃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大力宣传“百日行动”举措、成效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向社会传递公安机关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态度和决心,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交警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两客一危”车辆运输企业、拥有校车的学校和单位开展重点驾驶人“面对面”教育,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即上一次交通安全课、组织观看一次警示专题片、赠送一张事故警示光盘或手册、签订一份责任状,广泛宣传“两客一危”车辆安全隐患的危害,曝光严重违法行为,确保重点驾驶人100%接受教育;要组织重点驾驶人深入交通安全教育基地开展情景体验模拟体验活动,深入辖区危险点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驾驶模拟体验活动,进一步增强驾驶人应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陌生路况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通过执法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点设立安全提示台,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过境车辆的安全行车提示,宣传涉及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相关法律法规,解读车辆禁行规定,发放事故多发路段及隐患路段安全行车提示卡,确保对重点车辆驾驶人100%进行安全提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一个记分周期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一律曝光;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客车超员、货车改装拼装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以及非法或违规从事经营运输的企业,经调查核实后,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