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为抓手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25.09.2014  13:12

        近日,兰州市检察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为了把《实施办法(试行)》落到实处,兰州市院采取措施,创新机制,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有力推动市院“两个责任”的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层层分解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逐级分解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将带队伍、强管理、转作风、促廉洁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细化、量化,从党组书记、党组其他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到支部书记的主体责任再到纪检监察机构、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二是层层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印发到每个责任主体人手一册,既是工作“备忘录”、“进度表”,又是考核问责依据。根据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手册》详细规定了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并且每一项工作任务从安排部署到具体实施到监督检查都层层对接,形成各层级责任主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每个责任主体根据《手册》规定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并在手册上详细记录自己的工作情况,半年进行一次总结,使工作进度一目了然,便于自查和检查考核,有效促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人人有担子、级级有压力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的一大特点。通过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责任者肩上,同时通过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手记,提醒督促工作任务的落实和作为考核问责的依据,形成各责任主体主动抓落实、层层有压力、时时受监督的贯彻格局,由“被动问责”向“主动落实”转变、由“过错问责”向“无为问责”转变、由“事后追究问责”向“事中告诫提醒”转变,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