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委市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并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

12.01.2015  21:16
      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当前兰州市安全生产工作,兰州市委、市政府于1月7日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活动。

 通知指出,岁末年初正值寒冬冰雪季节,生产经营建设、交通运输繁忙,节庆活动和群众出行较多,事故多发易发。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三区”要高度警觉,深刻汲取近期上海、哈尔滨、北京等地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要求,立即行动,迅速安排部署,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安排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排查整治由市安委会各副主任牵头,从2015年1月5日至2月28日集中两个月进行,要覆盖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人员密集和劳动密集场所。重点突出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学校医院、文化娱乐、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和单位。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和省、市“两会”及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稳定。

        通知还对12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检查重点等。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方面:因人员密集场所涉及面比较广,分别由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及市卫生局牵头;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牵头;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由市建设局牵头,市交通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市轨道办分别负责;城镇燃气安全方面:由市建设局牵头,市行业办、昆仑燃气公司配合;长输油气管道安全方面:由市工信委牵头;民爆器材安全方面:由市工信委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方面:由市安监局牵头,交通、公安、质监等部门配合;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方面:由市安监局牵头;农机安全方面:由市农委牵头,市公安局及各县区政府配合;森林防火安全方面:由市林业局牵头,市南北两山指挥部和甘肃森林总队兰州大队配合;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由市质监局牵头,市旅游局、市房管局配合;校园校车安全方面: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物资回收安全方面:由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配合;粮油储备安全方面:由市粮食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市安委会负责对各部门、各县区和“三区”排查整治工作的统一协调组织和督导督查。并及时通报排查整治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市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监督”的要求,直接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对市上审批、监管的生产及经营单位要直插一线,直接检查,直接督办;各县区政府和“三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抓紧研究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本次工作。同时,对列出的58项消防重点隐患治理工作任务由县区政府牵头负总责,市直相关部门按工作职责配合落实,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和要求,切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

        通知强调,要紧盯安全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要强化监督,对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条逐项跟踪整改;要严格值守、畅通信息,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和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督查,严肃问责,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严肃问责,对工作开展迟缓、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重点单位和重大隐患,从市级层面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