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的通知

30.05.2014  23:25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加强我县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为推进徽县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聚强大发展合力,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执行。
      一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县级领导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分工,有针对性地深入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一线,就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调研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和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通过调研,要达到解决困难、提出建议、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要求;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每人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调研,全年调研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调研报告。
    二要大力精简会议及活动。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县级领导带头压缩会议数量,做到能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的会合并开,提倡开协调会、推进会、督办会、现场会和视频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2次;要减少会议的参会人数,控制会议规模,只安排与会议内容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会,减少陪会领导;要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每次大会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作主题讲话,乡镇及各部门汇报发言要言简意赅、直奔主题,防止说大话、套话;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只悬挂会标,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要控制各类剪彩仪式、奠基典礼、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研讨会等活动,严格规范此类活动的报批程序,严禁发放各类纪念品和礼金;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一般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不相关的活动,确需出席的按程序报批。
      三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要严格文件报送程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或授权,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县委、政府或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转发或印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公开印发的不再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其他常委、副县长一般性讲话,原则上不印发;县委、县政府下发文件一律坚持短、精、实的原则,没有实质内容、指导性不强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确需印发的文件简报要压缩篇幅,不讲空话、套话,做到文风清新、文字精炼,提倡编发电子简报。
      四要改进提高新闻报道。对全县大型会议、活动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的报道,要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其它常委、副县长出席的会议和活动,可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做报道;要重点报道涉及全县重大决策出台、全年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全局工作或有重要导向、影响的会议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会议报道要坚持“短、实、新”的原则,尽可能发短消息或采取综合报道,全面提高新闻报道质量。
      五要保障信访渠道畅通。县委书记、县长热线电话要保持畅通,做到接听迅速、记录完整、办理及时、回复快速,要公开党政领导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在人群密集地方设立群众意见箱;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县委常委和政府副县长要带头执行“接访日”制度,要本着“谁主管、谁接访”的原则,实行群众来信来访首接责任制,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果,要抓好跟踪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尽可能做到让信访群众心服口服。
      六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重大接待活动一律由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中央、国家部委和省市领导同志到徽县考察调研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接待规定;接待外省、市区代表团和重要客商时要务实节俭、热情周到,突出地方特色,不上名烟名酒;要实行对口接待,减少参陪人员,陪客人数不得超过来宾人数;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基层调研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不搞迎来送往,一律在大灶吃工作餐。
      七要切实减少检查评比。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年底进行统一综合考核。除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的工作检查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外,部门和单位不得安排各类督查、评比、考核等活动。
      八要规范外出学习考察。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的批次与人数,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或参加会议,要按程序请假报批,要明确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的主题、时限和地点;外出学习考察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计划安排,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延长时间、增加地点,禁止考察期间利用公款游山玩水,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按照差旅费开支标准和核准的经费开支报销费用,对未经审批同意或随意增加的外出活动开支,一律不予报销;要将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考察成果形成材料,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九要严格控制出国出境。原则上不安排出国、出境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有明确任务必须出国、出境的,要严格按程序审批,返回后要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具体情况。
      十要率先垂范廉洁勤政。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禁止超标准配车,在不造成浪费的前提下,逐步换乘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新购置车辆不得选择进口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要切实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永葆领导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对照以上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更加细化、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贯彻落实,做到不变通、不走样,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委、县政府将把以上规定要求的执行情况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认真开展考核。对公然违反以上各项要求,依然我行我素,对徽县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严肃追究与问责,后果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中共徽县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