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优秀者选聘到社区任职

15.12.2014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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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晚报讯(记者杨彬)昨日,记者从城关区政府了解到,今后城关区将实行楼院长生活补贴制度,工作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楼院长可按一定程序选聘到社区任职;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楼院长将按照程序终止其志愿服务工作。

    据介绍,楼院的划分或调整由各社区负责,以管辖范围内的自然楼院、物业小区等为基本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灵活确定,原则上控制在400户以内。楼院长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和信息处理能力,在本社区居住,熟悉本楼院情况等条件。楼院长以居民选举和社区推选相结合的方式产生,条件成熟的由居民直接选举产生,条件尚不成熟的由社区推选产生。楼院长原则上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

    同时,楼院长肩负政策法规宣传员、人口信息采集员、社情民意联络员、邻里纠纷调解员、社会救助公证员、环境卫生督查员、社区安全巡查员、文明新风倡导员等“八大员”的服务职责。城关区将实行楼院长生活补贴制度,补贴分为基础补贴与绩效补贴两部分,其中基础补贴占80%,每月发放;绩效补贴占20%,年底根据考核结果统一发放。区级财政根据区人口局核定的每名楼院长管理服务的户数,按照每户每月2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建立楼院长补贴自然增长机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区级财力增长,逐年提高补贴标准;建立楼院长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对于工作优秀且符合任用条件的楼院长,可按一定程序选聘到社区任职。对于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楼院长,由社区审核批准,并按照程序上报街道,经街道报区民政局与区人口局备案后终止其志愿服务工作;对于因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社区审核批准,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补充、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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