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1-3季度工业循环经济主要指标和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1日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组长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对1-3季度全省工业循环经济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甘工信发〔2015〕403号)要求,省工信委通过组织各市州自查、查阅相关资料和自查报告、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省各市州1-3季度工业循环经济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1-9月份,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3.76%,比年度计划目标低1.24%。其中嘉峪关、白银、金昌三个重点工业固废监控城市,金川公司和酒钢公司两个重点监控企业,及张掖、陇南、甘南等地还未达到目标;特别是酒钢公司和陇南市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低,对全省目标任务的完成影响较大。目前,我们正在加大跟踪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力争到年底完成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75%的目标。
2.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1-9月份,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其中,张掖市、庆阳市、陇南市、甘南州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分别完成83%、84.2%、84.5%、80.2%,没有达到目标任务要求,但距离目标值差距不大。综合考虑,预计到今年底全省可完成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的目标。
3.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 1-9月份,全省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进度计划的78.33%,达到进度要求。其中白银、陇南、甘南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嘉峪关、金昌、武威、平凉等城市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综合考虑,到今年底全省可完成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500万吨的目标。
4. 工业废水排放量。 全省下达工业废水排放控制指标20000万立方米。1-9月实际排放工业废水7771.33万立方米,占控制指标的38.86%,达到控制进度。231户年10万吨及以上工业废水排放重点企业控制排放指标均完成了目标。
5. 工业循环经济其他指标完成情况。 其他工业循环经济指标中,吨镍能耗、吨钢水耗已完成2015年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正在按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可完成全年目标。其他非约束性指标,如燃煤电厂粉煤灰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农副产品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都可以完成。
二、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1. 工业循环经济体系、产业链、示范企业自评估报告完成情况。 各市州均对本地区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示范企业进行了认真评估,并提交了自评估报告,但仅有酒泉、嘉峪关、庆阳三市按时报送,其余各市州均有不同程度的拖延。
2. 其他重点工作任务。 工业节能、工业节水、推动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业节水项目等主要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良好,均按年度计划有序推进。
3. 通信业节能。 大部分市州十分重视通信业节能工作,按时报送了本地区通信业节能进展情况,但有个别市州没有填报“推进绿色基站建设”方面的内容。
4. 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各市州普遍制订并落实了定期督查分析制度、指标任务统计制度、统计月报制度。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工业循环经济的主要任务是:以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和关键节点项目载体建设为重点,培育循环经济领军企业和优势产业链,总结发布12个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典型模式案例,使工业循环经济在重点产业链上获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工业循环经济由试点建设向示范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
重点做好省政府与我委签订的工业循环经济目标责任书,及甘肃省循环经济示范区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攻坚方案>的通知》(甘发改电〔2015〕11号)中的工业循环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全面落实省工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循环经济指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协调指导各市州工信委做好工业循环经济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工业循环经济各项目标任务。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