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向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及安全督查专员

06.09.2016  19:07
武威市向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及安全督查专员
            为切实加强重点企业和园区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向全市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及安全督查专员工作方案(试行)》,向全市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派驻环保和安全生产督查专员,实行驻厂(园区)监管。第一轮重点向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古浪鑫淼集团公司、民勤红沙岗工业园区、天祝宽沟工业园区派驻,由市安监和环保部门分別向以上四个单位各派一名督查专员,驻厂(园区)一个月,轮流督查,突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环保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和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督查专员主要负责督查企业和园区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督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园区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查园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落实隐患问题排查整治,督查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督查企业落实职工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督查园区和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查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对隐患整改不力以及违法生产行为,向相关执法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环保督查专员主要负责督查项目环境管理情况、督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督查固体(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贮存情况,督查环境应急管理情况、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市政府要求派驻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督查专员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善于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责令企业、园区立即整改,并跟踪督办;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严格要求自己,严守纪律,对企业、园区存在的环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未发现、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及时依法处置的,严肃追究督查专员失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