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对第一轮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安排部署第二轮巡察工作
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网讯 2016年5月31日,甘肃省司法厅党委召开第二轮巡察动员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对第二轮巡察工作作出部署。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监狱管理局局长钟智录主持会议
根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景海同志的指示,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纪委派驻司法厅纪检组组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韩世峰同志对第一轮巡察情况进行通报:第一轮巡察工作从3月17日至5月17日,对天水监狱党委、省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武威监狱党委、金昌监狱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四个被巡察单位党委书记、党委委员、其他处级干部及部分民警职工进行个别谈话290人次;列席有关会议19次;查阅复制会议记录和原始台账资料618份;发放民主评议表1073份,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待上访群众9次46人,受理来信来访23件,做到巡察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以纪律为尺子,指出问题一针见血,共发现四个被巡察单位6个方面问题106个,已核实整改95个,正在整改11个,发现问题多,震慑作用大,通过巡察,被巡察单位党委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担当意识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转变,达到了把“倒下”的责任立起来,将“弱化”的规矩和纪律挺起来的目的。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于晓军宣读《中共甘肃司法厅委员会关于第二轮巡察组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厅党委委员、纪检组长韩世峰通报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
杨景海对首轮巡察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厅党委主动开展巡察工作,是对被巡察单位党委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体检,巡察不怕存在问题,就怕有问题没有发现,就怕把小问题拖成大问题,把小隐患拖成大风险,目的就是进一步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第一轮巡察工作结果,充分印证了厅党委对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分析判断,充分体现了厅党委大力推进巡察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充分说明了强化巡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是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会前杨景海厅长亲切慰问第二轮巡察组成员
杨景海要求,对第一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厅党委及时向四个单位党委进行了通报,要求被巡察单位党委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高度,主动认领,抓好整改工作,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不断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让厅党委放心、让广大干警满意。同时,要把整改问题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执纪越严,持之以恒抓整改,对存在敷衍整改和“交卷”倾向、“过关收场”行为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严肃问责处理,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会上,杨景海对第二轮巡察作出了安排部署。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进一步认真学习、消化吸收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书记和三运书记、晓兰书记等领导同志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一系列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看待巡察工作,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开展“政治体检”的重要契机,作为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作为保障各项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行动自觉性,确保每轮巡察达到预期的目的。
会前厅党委与第二轮巡察组成员见面座谈
二要进一步把握巡察重点。巡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第二轮巡察组要始终坚持按照省委和厅党委要求,结合第一轮巡察经验,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三个重点、四个着力、六大纪律”开展巡察,紧紧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在发现问题上有所作为,切实落实好政治巡察责任,决不能把巡察工作当作对基层工作的专项检查,真正做到“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利剑高悬。
三要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要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有效方式和重要抓手,逐步健全巡察结果运用机制,把巡察工作应用到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做到知所畏、知所止、知所守。要把巡察工作应用到对干部的严格管理监督中,通过巡察,有力扭转被巡察党委及其领导干部长期以来纪律松弛、组织软弱涣散的局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动员会现场
四要进一步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巡察队伍肩负着厅党委的权威和信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担负着重要监督职责,必须严格践行“三严三实”标准,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要着力提升正确执行巡察政策的能力,把握好巡察工作的方法方式,做到履职不越位、关注不干预、提醒不命令。要不断增强开展巡察工作的本领,提高巡察队伍分析判断、准确定位、解决问题的能力。(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