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利剑显锋芒 ——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综述
发现各类问题403个,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63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1条,向市委组织部移交问题线索3条。这是酒泉市首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后,5个巡视组经过两个半月的努力工作,向全市人民交上的成绩单。
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会提出“在市县和省直部门探索开展巡察工作”的要求和省委书记王三运对开展好巡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酒泉市委高度重视,迅速传达会议精神,专题进行研究部署,立说立行贯彻落实。
按照省纪委书记张晓兰对酒泉巡察工作在第一时间提出的明确要求,酒泉市委从2015年8月中旬开始,市委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长具体负责,抽调精干力量,集中研究制定巡察方案、组建巡察机构、配备巡察力量、确定巡察单位。10月中旬,全市首轮巡察工作全面启动。经过两个半月的努力工作,5个市委巡察组,完成了10个市直部门单位和7个乡镇的巡察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统一思想认识打牢工作基础
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会后,酒泉市委及时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全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纪委全委会等多种方式,高频次、多层面、广覆盖学习传达省委决定精神,专题解读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程序方法和工作重点。
通过学习传达和政策解读,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巡察工作是省委深入持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创新举措,是把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也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和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强烈信号的具体行动,要及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全覆盖、扩大知晓率、提高参与度。
在此基础上,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蓝本,市委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方案》、组织成立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和组织、审计等部门力量,筹备组建了5个市委巡察组,具体承担巡察任务。
为巡察工作打牢基础,在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前,酒泉市举办了两期专题培训班,通过领学条例规定、梳理工作流程、模拟巡察场景等方法,重点解读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步骤程序,为做好巡察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突出关键环节细化安排部署
有的放矢开展巡察工作,酒泉市在被巡察单位确定上,通过认真研究分析,确定了资金流量大、职责范围广、审批事项多的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扶贫办等10个市直部门单位和征地拆迁任务重、信访矛盾积案多、群众诉求意识强的7个县(市、区)政府所在地的乡镇,作为首轮巡察对象。在巡察人员确定上,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财政等部门抽调从事纪律审查、组织人事、经济审计、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多领域的专业人才组成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政治素质过硬、工作经验丰富、自身要求严格、敢于动真碰硬的市直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在巡察任务确定上,综合考虑市直部门单位人数多少、乡镇距离远近、巡察组人员结构等多种因素,实行巡察人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采取每个巡察组安排1—3个市直部门单位、1—2个乡镇的交替式巡察方式,均衡分配巡察力量,合理确定巡察顺序,科学分配巡察任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聚焦巡察重点查摆问题线索
巡察组聚焦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突出“六大纪律”,重点围绕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和贯彻落实,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营造不敢腐的氛围贯穿始终,注重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锁定证据、分析研判后,按照中纪委“四种形态”要求,分类别、分层次、分步骤,逐案进行核实处理。
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线索通过跟踪调查、延伸核查、认真清查进行核实确认,对有具体指向的一般性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对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到有问题台账、有研判记录、有处理意见,提高问题线索的精准度和成案率。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职责权限及时移交,采取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措施进行处置,强化问题导向、坚持立行立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紧盯着力方向创新方式方法
确保巡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巡察组紧盯着力方向,创新方式方法:
一是全面摸排找线索。巡察组进驻前,市委巡察办协调市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审计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征求、梳理、汇总被巡察对象的意见建议,连续在酒泉日报、酒泉电视台、广播电台、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为期七天的巡察公告,向社会公布巡察对象、组长名单、巡察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积极接受干部群众信访举报,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二是敞开渠道接线索。巡察组进驻后,根据被巡察对象不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尽快梳理出“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事项”,围绕发现问题、印证判断,找准矛盾的聚焦点、问题的风险点、工作的薄弱点,不搞漫无目的的人人过关谈话,不搞无实质内容的查记录、看笔记、翻资料,以免分散精力,顾此失彼,做到真正找问题、找到真问题。
三是跟踪定位梳线索。巡察结束前,根据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资料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有针对性地延伸调查、谈话问询、明察暗访进行了解核实,对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甄别筛选、分类处理,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按职责权限进行移交,对一般问题线索及时向被巡察对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移交。5个市委巡察组共发放测评表、调查问卷9677份,设置举报箱25个,开通举报电话23部、网络举报邮箱6个,召开座谈会36场(次),开展个别谈话1729人(次),走访下属单位51个,调阅资料4849份,接待来访群众18批53人(次)。
开展巡察工作启示
开展巡察是一项创新型工作,通过开展巡察,有效落实了监督责任,确实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进一步强化了大家对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新认识、对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对深入基层了解真实情况的新期待。
党委重视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前提。巡察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有多强,开展巡察工作的力度就有多大,主体责任“抓得严”,巡察工作就“靠得实”,特别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过得硬”,巡察工作就“盯得紧”。
酒泉巡察工作一开始,市委书记马光明就高度重视,从方案制定到安排部署,亲自上手,一再强调:“巡察组是市委的巡察组,直接接受市委、市纪委领导,直接对市委负责,其他任何人无权干涉”,不断强化巡察工作的权威性和震慑力,随时过问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经常为巡察人员打气撑腰,使巡察工作一开始就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了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实践证明,只有党委把巡察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思想上重视、行动上积极、工作上用力,主要领导亲自抓、靠前抓、真正抓,才能凝聚思想共识、确保步调一致、推动工作落实。
任务聚焦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关键。巡察工作不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和纪律审查,重点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和“六大纪律”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所为有所不为,不面面俱到分散精力,不干预日常工作偏离中心,集中精力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线索,达到惩治和震慑效果,当头棒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达到预防警示和发现问题的双重效果。实践证明,只有任务聚焦、重点突出,才能真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增强巡察的震慑力和监督的存在感。
方法对路是做好巡察工作的保证。巡察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发现被巡察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工作中,酒泉市综合运用强化信息收集带着问题巡察、突出个别访谈深入群众巡察、调阅文档资料重点研判巡察、开展问卷调查集中民意巡察、畅通举报渠道开门接访巡察等多种方式,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实践证明,只有适用对路的工作方法,引导干部群众讲实话、说实情,才能了解真实情况、听到真实声音、发现真实问题。
抓好整改是做好巡察工作的根本。用好巡察成果、抓好问题整改才能形成更加强有力的震慑,在工作中,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坚持边察边改;对需要反馈整改的问题,坚持限期整改,集中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坚持移交整改,按照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处理;对所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坚持回访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巡察工作落脚到问题整改和问题解决上,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才能让干部群众清醒地认识到反腐倡廉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风”。
队伍建设是做好巡察工作的基础。巡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酒泉市注重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巡察人员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做到准确获取信息、理性分析评判、科学定性处置。实践证明,巡察人员的素质直接关系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只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巡察队伍,才能以对党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巡察对象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正确执行党委决策,确保巡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记者张革文)
12:07 29.01.2016 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