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畜牧局贯彻落实政策规定的情况问答
原标题:州畜牧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富民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若干政策规定》的情况问答
问:州委、州政府在2013年4月出台的《关于加快富民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若干政策规定》,简称州25条惠民政策,其中把畜牧产业作为富民增收的主导产业来支持,这项《政策规定》的出台对推进全州畜牧产业发展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州委、州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富民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若干政策规定》,是州委州政府紧密结合临夏实际,积极探索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要途径和措施办法,是在深入基层一线、多方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为加快临夏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的目标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为此,州委、州政府专门召开了州上在家地级领导、州直部门和各县市四大家主要负责人、全州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部分村的支部书记,宗教界代表人士,全国、省、州、县“两代表一委员”代表,以及养殖大户和小微企业负责人代表共700多人参加的全州加快富民产业培育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动员大会,这在临夏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影响巨大。就畜牧产业发展来说,《政策规定》从牛羊能繁母畜养殖、规模养殖场建设、优质牧草种植、养殖业保险、村级产业发展互助社、融资担保平台、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三权”抵押、压缩“三公”经费用于养殖业等九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措施硬、支撑力强、受益面广、推动效益明显,形成了全社会大力发展畜牧业的浓厚氛围,使我州畜牧产业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问:在25条惠民政策中“新增牛羊能繁母畜补贴政策”是一项涉及农户广、实施难度较大的普惠式政策,去年实施的效果如何?
答:我州实施新增牛羊能繁补贴政策在全国范围来说,是率先整区域、全覆盖、普惠式的一项惠民政策。自2013年政策实施以来,州县乡三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养殖场(小区)、养殖户开展了牛羊能繁基础母畜和新增牛羊能繁基础母畜普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工作,并以“一卡通”的方式落实到户。2013年全州补贴能繁母牛养殖户8558户、养殖场(小区)85个,补贴能繁母羊养殖户44744户、养殖场(小区)169个;共补贴新增能繁母牛18028头,母羊181167只,落实补贴资金3061.53万元,其中州级财政落实补贴资金1807.235万元。这些新增的牛羊能繁母畜可产活良种牛1.53万头,产活良种羊40.39万只,可新增直接经济效益1.57亿元,相当于补贴资金的4.13倍,全州170万农民人均增加92.35元,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基本上遏制住了自2010年以来,全州能繁母牛存栏持续徘徊,个别年度甚至出现下降局面;养羊户重育肥、轻繁殖,重眼前、轻长远的片面思想得到了扭转,牛羊养殖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得到加强。
问:详细谈一下“新增牛羊能繁母畜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
答:这一政策出台后,虽然各级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但还有部分养殖场(户)对政策理解不全面或有偏差,产生了一些误解和矛盾,需要再详细地说明一下。州委、州政府出台《政策规定》后,为便于群众了解、基层干部易于操作,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又制定下发了《政策规定实施方案》,对补贴政策实施的原则、补贴范围、补贴品种、补贴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补贴原则是“公开公正、奖励新增、直补到户”三句话。补贴范围为全州所有饲养牛羊良种能繁母畜的养殖场(小区、户),当年从州外购进和自繁自育新增的12月龄以上6岁以下母牛、6月龄以上3岁以下母羊。补贴品种包括西门塔尔、荷斯坦、秦川、利木赞、南德温、德国黄牛等纯种或高代杂种良种能繁母牛和包括小尾寒羊、陶赛特、萨福克、德国美利奴、甘肃高山细毛羊、新疆细毛羊等纯种或高代杂种良种能繁母羊。补贴标准为每头新增良种能繁母牛补贴1000元,每只新增能繁母羊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
问:在实施牛羊能繁母畜补贴政策中,养殖场(户)应该如何申报、政府部门如何确认新增能繁母畜?
答:州委办公室和州政府办公室文件明确规定,县市、乡镇党委、政府是新增能繁母畜补贴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基本程序是畜主申报、现场核实认定、张榜公示、建档立卡、汇总上报、审核审定等。养殖场户从州外购进符合补贴品种、畜龄条件的能繁母畜,应当持购买地开具的有效动物运输检疫证明、收款收据及当地动物防疫标识号向所在村委会申报,由村委会按月或按季度汇总后报乡镇政府办理机构,再由乡镇政府组织乡镇畜牧兽医站、所属行政村负责人到场户根据申报证明进行现场核实。自繁自育养殖户应当在产母犊或产母羔后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申报,认定时牛按照冻配改良站点冻配记录进行核实、羊根据饲养品种、生产特性进行确认。新增确认必须以上年度养殖场户能繁母畜基础数据为依据核定新增数。在现场确认的同时,要对新增母畜佩戴本地防疫耳标,编号登记、建档立卡。初步确认后由村委会统一将本村新增能繁母畜确认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报县市畜牧局汇总,由县市畜牧局、财政局核实后报县政府审定。例如2013年某养殖户7月底确认饲养能繁母畜基础数为1头,在11月底前从州外购进1头符合补贴条件,并享受了补贴,其2014年度补贴基数为2头;在今年又新增1头并符合条件,总数为3头,应计入新增数1头;若自行出售1头或以上,累计数达不到3头,按照《政策规定实施方案》要求不确认为新增。但在出售时已按照能繁母畜淘汰程序进行了申报审定的,按照重新核定的基数进行确认。
问:谈谈今年的新增牛羊良种能繁母畜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答:2014年新增牛羊良种能繁母畜范围为2013年12月-2014年11月新增的能繁母畜;按照《政策规定实施方案》要求,应该说已转入常态化管理。我们在今年开始实施的省级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中,把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25条惠民政策作为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保障措施,先后多次开展了专项督查调研和安排部署,特别是最近州委、州政府又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2014年度新增牛羊良种能繁母畜补贴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乡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建立乡、村、社联动,财政所、畜牧站配合的工作格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资金保障、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全力做好此项工作,按时足额将补贴发放到广大养殖场户手中。
问:谈谈25条中“饲草种植补贴”实施情况。
答:州委、州政府25条惠民政策中规定“对每年新种植1亩以上的苜蓿等饲草,由县市财政按50元每亩标准给予补贴”,2013年,全州落实饲草种植补贴资金143.2万元,补贴面积16605.8亩。今年我们将按照《政策规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大落实督促力度,认真核实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结合今年开展的草原人工草地普查工作,对新增的饲草种植面积全部进行电脑绘图,督促县市政府结合国家天然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全面落实饲草种植补贴。
问:谈谈25条中“扶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情况。
答:州委、州政府25条惠民政策中规定“对新建年存栏牛100头、羊500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由县市政府提供担保,享受30-50万元的双联惠农贷款。”2013年全州有150个养殖场(小区)享受双联惠农贴息贷款,贷款资金额度达7972万元,落实奖补资金510万元。今年以来,我们在继续鼓励各县(市)加大发放双联惠农贷款的同时,积极拓展贷款融资渠道,结合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试点项目的实施,积极向省农牧厅和金融部门推荐符合贷款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努力争取落实省上草食畜牧业发展贴息贷款资金,支持我州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
问:谈谈我州养殖业保险制度的建设情况。
答:州委、州政府25条惠民政策中规定“积极向国家争取养殖业保险政策,支持养殖户开展养殖保险业务。保险费由国家支持和农户自筹解决。”2013年由州保险公司牵头,财政、畜牧等部门配合,认真实施了奶牛和生猪养殖业保险,奶牛每头保费180元,其中国家、省、县承担162元,农户承担18元;生猪每口保费60元,其中国家、省、县承担48元,农户承担12元。全州共参保奶牛2106头,保费38.1万元,参保能繁母猪41250口,保费247.5万元,两项合计保费285.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232.31万元,农户自筹53.29万元。今年,在继续实施奶牛、生猪保险的基础上,争取到在我州临夏县、积石山县、永靖县、和政县、康乐县比照藏区政策实施牛羊养殖保险政策,国家对保费给予一定补贴。目前,已开展了前期调研工作,初步确定了保险的程序、保费补助和赔付额度,待省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全面实施。当前,各县(市)保险和畜牧部门要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成为保障养殖群众利益的有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