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甘肃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80%
24.01.2016 08:53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甘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果
去年全省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达到80%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环保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全省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在69%至85.5%之间,平均优良率80%,高于全国74个重点城市平均水平。
2015年,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95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同比下降3.1%,达到省政府确定的预期特别控制目标值。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与2014年相比,嘉峪关、金昌、武威、定西、酒泉、白银、平凉、兰州污染综合指数下降,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平凉、定西、酒泉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有所下降。2014年开始实施新标准的兰州、嘉峪关、金昌,2015年优良天数比2014年分别增加5天、24天、30天。特别是兰州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成效明显,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252天,在巴黎气候大会上荣获“今日变革进步奖”。
据了解,针对全省2014年和2015年一季度、上半年可吸入颗粒物不降反升的不利局面,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4次约谈可吸入颗粒物不降反升的相关市州政府负责人;定期通报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先后6次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各市州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我省进一步加强燃煤控制,2015年共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各类燃煤锅炉1190台3950蒸吨,严格限制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黄标车11180辆,占国家年度淘汰任务的102%。(记者 秦娜)
( 编辑:宋燕)本文来源: 新华
24.01.2016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