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开展第三方污染治理的初步做法

31.03.2016  08:50

自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公布实施以来,我州逐步探索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截止目前,永靖县城生活污水实行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业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一、第三方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永靖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古城新区西北方,占地19.8亩,设计日处理污水1.2万吨,采用CASS工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总投资3739.6万元(由政府出资1500万元,该公司出资2239.6万元建设该工程,政府和企业投资比例为40:60)工程内容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区两部分,污水处理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工艺方案,尾水达标后直接排入黄河。2002年6月由省发改委以甘计投资〔2002〕474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6年省发改委以甘发改投资〔2006〕646号文件批准工程初步设计,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完成施工图设计,污水收集系统建设雨污分流的排水管网17.63公里,配套建设八卦岛中途提升泵房。

2、建设情况。永靖县污水处理厂于2007年4月10日动工建设,2008年12月28日建成投入试运行,2009年11月9日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式运行,目前污水实际处理能力1.11万吨/日,运行负荷率93%左右。

3、运营模式。一是永靖县污水处理厂由永靖县建设局主管,其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委托给陕西兰环环境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永靖县注册成立的永靖县大河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经营(属第三方运营),采用BOT( 基础设施投资 、建设和经营)模式建设运营,并拥有污水处理厂29年的建设经营权,经营期满后,污水处理厂无偿交还县政府。二是县政府每月拨付运行经费25万元。

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污水厂建成后,按照国家要求,污水进出口位置配套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每两小时进行一次自动采样监测。污水厂在线监测设备与环保部、省环保厅、州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运行,适时传输监测数据。二是污水厂在线监测设备统一由省环保厅招标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运营维护,数据的传输率、联网率均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做到数据真实有效。三是永靖县政府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拨付运行经费的依据,一旦出现日数据超标的情况,将从月运行经费当中扣除超标天数的相应运行经费。四是县环保局每周一次、州环保局每月一次对污水厂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污水厂稳定规范运行。五是州环境监测站每季度对污水厂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企业每个月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进行一次监测。

该厂的建成投入使用,结束了永靖县城区及周边部分村庄的万吨生活污水长期直排黄河的历史,为改善黄河水质,确保下游兰州市市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发挥了重大作用,尤其是对实现全州乃至全省的COD减排任务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有效保证了临夏州污染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临夏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