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建立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11.09.2014  16:20

为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甘南州环境保护局会同州公安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意见》要求,环保、公安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二要建立健全案件联合查处机制;三要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机制;四要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会商机制;五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六要建立衔接配合联络员机制。不断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发挥综合监管优势,开展统一行动,集中解决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

意见》的出台,是我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州“生态立州”战略顺利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开展的有力法律制度保障。环保、公安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的建立将切实为全州大力实施“生态立州”战略、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甘南州环境保护局 李天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