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已完成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的任务
17.11.2015 10:26
本文来源: 新华
原标题:我州已完成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的任务
今年以来,为了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5年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三件实事中涉及临夏州的关于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这件实事,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动态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全州已完成“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的任务。
今年,全州共争取落实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2.38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1.83亿元,州级财政预算配套918.23万元,县市预算配套4616.91万元,确保完成了为民办实事任务。全州农村低保共保障46.11万人,1至9月份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5亿元。
在补助水平上按照“保主保重”原则,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2193元/人提高到2434元/人,全州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16元/人提高到129元/人。其中: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75元、234元,年补助资金分别达到3300元、2808元,确保农村一、二类低保户实现了政策性脱贫。
在低保工作中实施动态管理,靠实责任,全面落实定期报告和定期核查制度,严格核查低保对象家庭人口、收入和家庭财产变化情况,及时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了低保范围,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促进了低保政策公平公正落实。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力量深入基层,重点检查了提标时间、保障标准、补差水平、配套资金到位和提标资金发放执行情况,保证按期完成提标任务,确保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记者 赵淑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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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5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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