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5年度甘肃省各市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公告

08.12.2016  11:36

      根据《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甘政办发〔2014〕121号),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农牧厅和省统计局组成了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组”),对2015年度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

 

      各市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立足地方基本水情,着力保障水安全,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中,高度重视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综合施策,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取得积极进展。

 

      经考核,全省14个市州考核等级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庆阳市考核等级为优秀,平凉市、酒泉市、武威市、天水市、嘉峪关市、兰州市、张掖市、金昌市、临夏州、白银市、定西市、陇南市、甘南州考核等级为良好。

 

      从目标完成情况看, 14个市州总用水量为119.17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53.3%(按2010年不变价计),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41;国家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3.2%,各市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年度目标全部完成。

 

      从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看,各市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水资源管理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了对辖区县级人民政府落实情况的考核,围绕 “三条红线”的管理措施不断加强,地方各级各部门对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认识进一步提高。

 

      虽然各市州在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不够深入、具体措施有待加强,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的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专项用于水资源管理的投入不足,部分基层水资源管理队伍和能力较薄弱。

 

      各市州要认真落实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刚性约束,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甘肃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小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