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院五项措施保障专项检察活动取得实效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以来,甘州区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了区院分管检察长为组长、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监所科为成员的专项检察活动工作小组,促进专项检察活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周密计划,保障专项检察活动有序开展。该院监所科根据历年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经验,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深刻领会曹建明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为专项检察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专项检察活动台账。该院主动加强与区社区矫正办、公诉、案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近年来判决、裁定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进行清理、核对,逐人建立检察台账,与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筛查出目前仍应监外执行的罪犯的基本情况和底数。
三是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核查工作。活动中该院分管检察长亲自参加联合工作组,利用12天时间深入城区、乡镇21个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核查。由于甘州区社区服刑人员多达375人,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最多的达43人,最少的也有5人,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差异较大。为统筹安排核查工作,该院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部署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通过区司法局转发各司法所,对各司法所核查的时间进行了统一安排布署。
四是采取点面结合,确保核查工作全覆盖。专项检察活动工作小组成员采取与社区服刑人员人人见面、与个别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谈话的方式开展核查,除了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情况进行检察外,还对服刑人员生活、就业、生产等情况进行了解,全面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
五是跟踪检察监督,切实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针对检察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1个月和社区矫正监管措施不到位造成社区服刑人员2人又犯罪的问题,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进行整改。同时,对法院不及时送达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文书、造成漏管3人的问题,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进行了纠正。
通过专项检察活动第一阶段核查摸底阶段的工作,甘州区社区服刑人员达到了“四清”,即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的情况及原因清,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情况清,社区服刑人员刑罚变更执行违法的情况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