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成功处理一起消费投诉

25.01.2017  01:40
   

近日,酒泉市肃州区工商局市郊工商所接到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她在某家居市场定制木门5套,约定颜色为白橡木色,安装完工后,发现厨房与卫生间木门色差悬殊,王女士当即联系商家要求退货,并返还未到货的玄关门套、客厅门套订制费6000元,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该所执法人员立即赴现场查看,经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讲解了《消法》相关条款,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商家退还王女士未到货的玄关门套、客厅门套货款6123元,并为消费者重新更换厨房、卫生间门套线条。